
作者:(法)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更新时间:2026-08-27 07:59:49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孟德斯鸠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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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伦理美德或基督教美德。美德是共和制的推动力量,一如荣誉是君主制的推动力量。所以爱国和爱平等,在我这里都成了政治美德。我有了一些新想法,这让我必须找到一些新的词语或将新的意思赋予旧的词语。若不理解这项内容,便会将我的言论当成谬论,认为其会激怒世界各国,毕竟世界各国人民都在追求美德。 第二,一定要留意以下两种说法是迥然不同的:一是某种品质、心灵转化或是美德并非某种政体的推动力量,二是这种政体中压根儿没有这些东西。举个例子,说这个圆片或是齿轮不是这个钟表的驱动力,就表示这个圆片、齿轮压根儿不存在于这个钟表里吗?无论是伦理美德还是基督教美德,都远没有被君主制摒弃在外,连政治美德也是一样。总之,共和制虽以政治美德作为推动力量,但也存在荣誉;君主制虽以荣誉作为推动力量,但也存在政治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