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有时候整夜整夜的喝酒,第二天早上醒过来,有时候在床上,有时候在沙发上,有时候在地毯上。起来了也不干别的,拎起酒瓶子继续喝酒。费恩斯劝过他几回,让他少喝点。他说没事,不喝酒还能干什么?帐户里那么多钱,身边这么多漂亮女人,人生那么长。要好好挥霍,才不枉此生。 只有一次喝得烂醉,他把厨房里的玻璃器皿全砸了。脚心里划了口子,一直流血,家里的管家不知道如何应对,打了电话给费恩斯。 认识陈彦邦那么多年,费恩斯第一次见他如此失态。 他见到他的时候,他穿着睡衣坐在卧室的地板上,怀里抱着一件女人穿的黑色大衣哭得涕泪横流,总是精心打理,往后梳的头发滑稽的从中间分开,像个被人劈开的菠萝。脚心的鲜血浸透了雪白的地毯。费恩斯走过去,把他扶起来,他猛的抱住他,嘴里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