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古称竹牍,均以毛笔书成。诏书与法令用三尺(约67.5cm)的竹简,经书写录在长约二尺四寸(约56cm)的竹简上,普通信件则记录在一尺(约23cm)长的竹简中。 抄写整部《诗经》需要一整车的竹简! 博学多才之人常说“学富五车”,这便是指其曾读过五大车之多的竹简了。 然而此刻朝堂之上,大臣们传阅的一纸《大风歌》,彻底改变了他们对竹简这一载体的惯有印象。 宣纸薄若蝉翼,轻如烟雾。 朝臣之中,谁会不为之动容呢? 能在朝中任职的大臣们,哪一个是徒有虚名之辈? 李斯与冯去疾等人预见到了这一发明的重大意义! 当宣纸传遍后,赵牧向嬴政禀告:“陛下,此物不但可用来记述文辞、描绘图像,还足以包裹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