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与我开始争夺金耀晖的监护权。对此,我毫不畏惧。强烈的要强、要赢、要打倒对方、要捍卫自己的念头只持续了几天,就面临挑战。 罗本堂律师把我叫到他的面前去,很慎重地对我说: “有关你与金旭晖争夺金耀晖监护人一案,有了新的发展。” 这新的发展,不言而喻。 我很直率地答: “金旭晖与金耀晖并不是同母所生。” “可是,香港法律到目前为止是承认妾侍的地位的,金旭晖之母是合法的金耀晖家长,这一点你不可不知道。” “我这场官司赢不了?” “胜诉的机会并不高。” “为什么?”我冲动地咆哮,“耀晖本人一定愿意跟着我生活。” “金太太,请镇静一点,否则,我给你的劝告,就不能...